德惠尚书房锦苑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将电瓶车停放区设置在楼道处,还特意安排人员,在此焊接加装栏杆。表面看上去没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么多电瓶车集中在这边,如果其中有一辆发生自燃,现场很难得到控制,整幢楼都会受到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不少业主对此不满!消防安全不容小视,希望辖区街道社区、消防部门引起重视!
自年8月1日起,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说明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及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现在德惠尚书房锦苑物业直接将电瓶车停放区设置在楼道处,这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从规定上来看若是确需设置在建筑内也要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离,配备消防器材等等,不知道德惠尚书房锦苑物业是否有按照规定执行?安全隐患不容小觑,电动车自燃的新闻数不胜数,物业将电动车停放直接设置在楼道处是否合适?合理?合规?还望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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