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杂多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为民服务、注重为民办实事,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清理、早整治。
第二检察部干警重点检查了经营场所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销售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检查要求,确保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刚过期食品等轻微违法问题,当场进行督促整改,对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将在调查核实后,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推进整改落实。
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环境起到了督促和净化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检察服务。
供稿:吉卓玛编辑:刘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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