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房售楼处承诺买顶层赠露台归自己使用

年4月份,王女士(化姓)在德惠市幸福里岸小区购买了一套顶层的房子,当初售楼员承诺买顶层赠阁楼外加上面的露台归自己使用。可近期,王女士发现,原本可以自己使用的露台竟变成消防通道了。

王女士介绍,她是贷款买的这套房子,一平米元,总共花费元左右。年5月份,王女士入住该小区。“当初我选择在这个小区买房子是因楼间距大,环境很好,最主要是赠送阁楼加露台,售楼员也说可以在上面盖个凉亭或阳光房,正好家里人口也多,很划算。”

阁楼图片

当时合同上规定一年内下产权证,但现在已9月末了,产权证还是没办下来,她听其它业主说是因为阁楼的验收不合格。“图纸上本来是没有阁楼的,但后期加盖了阁楼。”王女士找到物业,物业说阁楼上面的露台是消防通道,现在不让业主自己使用了。

签订合同

听了这话,王女士很生气,她又找到售楼员,可售楼员不承认当初说过露台供业主自己使用了。“如果当初售楼员不承诺说阁楼上面的露台供业主自己使用我是不会购买的,而且售楼处也没说过上面是消防通道,这不是虚假宣传吗!”王女士说,不止她一个人,其它买顶层业主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9月29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吉林省幸福里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称:“当初说赠阁楼是赠予的,但之前售楼员具体是怎么承诺我不清楚,现在不是物业不让业主使用,也不是开发商不让业主使用,是有关部门不让业主占用消防通道。”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又联系了德惠市幸福里岸售楼处的售楼员,工作人员称:“当初我没有承诺买顶层赠阁楼外加上面的露台,露台是可以给业主使用的,但业主要做护栏是不可以的,因为目前没有验收,而且当初我也说了是上面露台是消防连廊。”

后续事件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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