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例(含64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南关区例、绿园区84例、朝阳区74例、宽城区65例、长春新区57例、经开区48例、九台区43例、二道区36例、榆树市34例、净月区18例、汽开区13例、农安县1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南关区例、宽城区例、绿园区例、朝阳区例、九台区例、经开区例、长春新区例、二道区例、净月区97例、汽开区91例、榆树市17例、德惠市4例、公主岭市3例、农安县2例、双阳区2例。截至4月3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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