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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例(含56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九台区例、经开区64例、二道区61例、朝阳区48例、南关区48例、宽城区45例、长春新区45例、净月区41例、绿园区36例、汽开区29例、农安县12例、榆树市12例、德惠市7例、双阳区5例、公主岭市1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榆树市85例、经开区83例、长春新区59例、九台区55例、净月区49例、绿园区37例、南关区34例、宽城区31例、朝阳区22例、二道区20例、汽开区9例、农安县5例、双阳区3例、德惠市2例、莲花山区1例。
截至3月26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主动尽早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