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例(含25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宽城区例、绿园区例、二道区88例、朝阳区44例、经开区44例、九台区40例、南关区25例、汽开区18例、长春新区15例、榆树市11例、净月区4例、公主岭市3例、农安县2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宽城区例、九台区例、二道区例、朝阳区例、绿园区例、南关区例、经开区例、长春新区例、净月区85例、汽开区79例、榆树市18例、德惠市9例、农安县7例、公主岭市3例、双阳区2例、莲花山区1例。
截至4月2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文/记者张旭成刘悦欣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