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81例(含28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宽城区34例、朝阳区7例、长春新区7例、绿园区6例、净月区6例、南关区5例、经开区4例、二道区4例、九台区4例、德惠市3例、榆树市1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绿园区例、宽城区例、南关区55例、九台区50例、经开区48例、朝阳区29例、二道区28例、净月区24例、长春新区11例、德惠市10例、榆树市3例、汽开区3例。
截至4月11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来源:长春e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