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来源: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24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例(含68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九台区例、长春新区75例、绿园区52例、经开区47例、宽城区46例、朝阳区40例、榆树市37例、二道区35例、南关区32例、汽开区9例、净月区7例、双阳区5例、德惠市4例、公主岭市4例、农安县4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九台区例、榆树市54例、经开区41例、宽城区17例、朝阳区15例、南关区14例、二道区11例、农安县10例、绿园区9例、长春新区5例、德惠市4例、净月区3例、双阳区3例、汽开区2例。
截至3月24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主动尽早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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